筆者為七年級生,現於竹科擔任一名科技業的工程師。對於日前新聞所報導的考績法修正案本來十分支持,認為公務員確實需要有淘汰機制,但是經過和擔任公職的親友談過後,才知道考績法只是打著「改革」之名的旗子,內容卻是極不合理的「反改革」!




  筆者的朋友身為清大學士、台大碩士,前年經過高考及格,分發至地方機關服務。在過去朋友之間的聚會,我們都笑他捧的是鐵飯碗,他都沒什麼回應,對於薪資比在竹科工作的我們低了一截,也只是淡然處之,表示每種工作各有特點,不易相比。




  考績法修正的新聞出來後,我們特地找他出來相聚,想知道他怎麼看。他一開始還不願多說,後來才說出去年的考績只有乙等。據我們們對他的了解,這種成績簡直不可置信,畢竟他過去的表現向來有目共睹,加上當今的國考錄取率這麼低,能考上的人實為鳳毛麟角,能力絕對有一定的水準,會有這樣的結果真的難以想像。




  他說:「新人考績吃乙是公家機關的不成文規定。」就算他做得再努力,也難以改變這種「規則」。他還說,主管在考績出爐前,還有先安慰他一下,表示他去年做得不錯,但是新人受點委屈是慣例,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將來好好做,絕對不會虧待他。




  聽到這裡,我們也提出了疑問:「為什麼新人就一定得吃乙?考績不是該按表現來打嗎?」他只回說,因為考績分甲、乙、丙、丁等,其中甲等有比例限制,所以「輪流」就成了不成文的規則,而新人更是沒得選。他還補充:「你們所謂的米蟲,什麼上班時間摸魚、打混的人絕對都是甲,因為他們都有『關係』,不是長官的人馬,就是和其他官員、民代等有力人士有『交情』,長官絕對不會也不敢『得罪』他們。」他最後還補了一句:「想想當兵的日子吧!菜不該死,是罪該萬死。那些爽兵是不是都是有『背景』的?」




    其中一個朋友不解,問道:「那你怎麼不向上級反應或申請調職?」他無奈地回道:「公家單位的文化很封閉,事情鬧大了,倒楣的只是自己。申訴有用就不會出現新人吃乙的規則,調職更不是想調就能調。」




  一瞬間,我們全懂了。在業界一樣會有考績,一樣會有『關係』人士,但是主管絕對不敢對真的表現好的員工打爛考績,因為我們如果真的有實力,隨時可以跳槽,但是身在公職的朋友只能默默承受。




  最後,我們聊到考績法草案,他只說:「這擺明了是要破壞文官體制。也許你們不大懂,不過我用個簡單的比喻,你們應該就知道了。如果我們大學的教授開課,第一堂課就說無論大家成績怎麼樣,最後的十分之一一律當掉,你們會怎麼想?」我們異口同聲答道:「當然拒修這門課啊!」朋友再問道:「如果是必修課呢?」「抗議!」「把事情鬧大!」「告到校務會議!」「讓這教授上新聞!」七嘴八舌的回答紛紛出來,同時,我們也知道了這個百分之三的不合理之處:「如果全班的考試成績都超過九十分,為什麼還要再抓最後的十分之一?」朋友並沒有再多做解釋,只說希望這法案不要過,不然沒背景的他也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樣。




  事後,我向目前擔任某公職主管的長輩詢問,想知道我朋友說的是不是事實。長輩先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才說道:「大體沒錯。不過我自認我給的考績很公正,就算是新人,如果真的表現好,我也會給他甲,至少我的屬下還沒人反彈過。而且我運氣不錯,我的部下也沒有那種有『背景』的人,所以省了不少麻煩。」我追問道:「如果3%比例出來後,您會怎麼做?」他說:「那只好輪流啦!不然很傷和氣。」「為什麼?」「我自認在我的領導下,屬下都是很認真地在做事,如果不是受限甲等比例限制,我也想給他們全部甲,可是規定就是不准。如果真的硬性規定要有人吃丙,我也只能照辦。但是大家都那麼努力,我能給誰丙?除了輪流,我也想不出什麼好法子。」




  這兩個實例,讓我確實地感受到考績法草案的不合理之處。公務員的確需要改革,但是不該採取如此荒謬的作法。雖然我念的是理工科系,但是也知道「罪刑法定主義」、「比例原則」等基本的法律知識,百分之三的丙等限制根本就是在亂來,試問一年都還沒開始,就已經確定了百分之三的人會有不及格的表現,請問這根據從何而來?至於表現再好,也會受限甲等比例限制而委屈吃乙,這也不合理。最重要的是,打考績的主管是人,如何能夠公正地排出最後幾名員工?工作表現又不是聯考的測驗題,有標準答案與分數評比,一切全憑主管的自由心證,完全沒有客觀標準。




  之後筆者在網路上找了不少資料,也看了一些論述,原本以為考績法草案是政府改革行動的想法全沒了,取而代之的則是「反改革」、「反淘汰」等負面思考。光是新人吃乙、有背景的人摸魚、打混一樣得甲的實例,就證明了在考績法中列入丙等強制比例的限制只會破壞政府體制,將來的公家機關只會充斥著逢迎拍馬的冗員或是依靠關係作威作福的害群之馬,這會是人民之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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